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
(一)免学费: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。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、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(不含住宿费)。
(二)国家奖学金:从2019年起,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,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每年奖励2万名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(四)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: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,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(含技工)学生,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,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(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),按生源地由学生尸箱地县(市、区)负责统计和资助,学生所在学校负贡提供就读学籍证明。
(五)雨露计划:建挡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、高中毕业后,接受中、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。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;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、高职院校、技师学院等。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,国家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