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、严格纪律、现将我校学生请假制度公布如下:
1、学生进出校门、必须同时持学生证和假条,走读学生在放学时可以不要假条,但必须出具走读证。门卫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拒绝进出校门。
2、周末(节假日)学生进出校门、回家均需出具学校学生留校、离校安全责任书、和学生证、班主任应签字并提前做好安排。
3、除因病、因公和特殊情况外,教学期内一般不准请假。一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有医务室或医院的病厉证明,并带回交给班主任查验。
4、学生请假,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:本人申请请假单、班主任签字办理审批手续,后带来学生科、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意并盖章后,交门卫查验保存。请假条必须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后生效。学生在校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,必须向班主任来电说明情况,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。
6、假条审批权限:三天、含三天、内由班主任签字审批,四天到七天、由学生科科长签字审批,七天以上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审批。
7、学生请假时间到达后,需按时返校后,且必须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。
8、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离开学习场所,或离开学校,所缺时间按旷课处理、未经批准的补假、超假或未按时销假的,均按旷课论处。
9、学生不得私自填写假条,不得私拿假条。
10、学生的假条和学生证必须和学生本人相符合,不得代他人请假、或者使用他人假条和校牌。
11、一张假条只能审批最多2人,多余人数视为无效假条不予审批。
12、学生假条必须要有加盖学生科请假专用印章,否则视为无效假条。
13、违反以上情形将据情节,按《风华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》给予相应的处分。